一、遠光燈執(zhí)法依據(jù)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四十八條規(guī)定: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上,機動車遇相對方向來車時應當遵守下列規(guī)定:(五)夜間會車時應當在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燈,在窄路、窄橋與非機動車會車時應當使用近光燈。
第五十一條規(guī)定: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,應當按照下列規(guī)定通行:(三)向左轉彎時,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。轉彎時開啟轉向燈,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。
第五十二條規(guī)定: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,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(二)項、第(三)項的規(guī)定外,還應當遵守下列規(guī)定。
第五十八條規(guī)定:機動車在夜間沒有路燈、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、雨、雪、沙塵、冰雹等低能見度的情況下行駛時,應當開啟前照燈、示廓燈和后位燈,但同方向行駛的后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,不得使用遠光燈。機動車霧天行駛應當開啟霧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。
第五十九條規(guī)定:機動車在夜間通過急彎、坡路、拱橋、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,應當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。
對機動車夜間不按規(guī)定使用遠光燈的違法行為,交管部門將依據(jù)此規(guī)定處以罰款并給予扣分的處罰;在機動車年檢安全檢測時,對私自安裝強光燈不符合《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》的車輛將不予核發(fā)合格標志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明確了不能使用遠光燈的幾種情況,對于違反規(guī)定的駕駛人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條規(guī)定應當予以扣1分+罰款(20-200元不等)。
注:
由于“近距離”對普通民眾是一個模糊的概念,對專業(yè)人員其實是有可量化指標可供參考:
1. 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
第四十八條:夜間會車時應當在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燈,所以單向可定75米。
2. 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
第八十條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,車速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時,應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,車速低于每小時100公里時,與同車道前車距離可以適當縮短,但最小距離不得少于50米。同理可定50米。
3.可根據(jù)行車的安全距離為標準(時速*1米),具體以公路設計時速限速為參照,小于限速距離為危險距離。
4.根據(jù)《吉林省道路交通管理條例》第四十九條:夜間同向行駛的機動車,后車距離前車間距不超過一百米的,不準使用遠光燈。同理可定100米。
5.如美國交通法規(guī)明確規(guī)定禁止使用遠光燈的情形:雨霧天氣行駛時;同向車輛行駛時,后車與前車相距300尺(100米)以內時;與對向來車相距500尺(166米)以內的;干擾影響其他駕駛人時。同理可定100米。
6.如《澳大利亞機動車交通規(guī)則》第四節(jié)燈光的第95條“當接近相對方向駛來的車輛時,用傾角設備將車頭燈主要光線下傾,直至已經(jīng)通過來車:當來車距其大約200米;當來車車燈下傾的瞬間;當跟隨在同方向行駛的其它車輛后面時,應將車頭保持下傾直至距前車大約200米。同理可定200米。